江苏细化13条举措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

发布时间:2024-04-28 02:01:30 来源: sp20240428

   中新网 南京10月13日电 (唐凡 徐珊珊)据江苏省民政厅13日消息,江苏12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江苏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细化13条举措,部署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。

  《实施意见》明确,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坚持政府主导、家庭主责、社会参与,通过定期上门入户、电话视频、远程监测等方式,及时了解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,督促和支持赡(扶)养人履行赡(扶)养义务,并根据需要提供政策宣传、资源链接、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。探访关爱服务对象范围原则上界定为城乡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、重残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60周岁以上老年人,并根据居家安全风险程度,分为A、B、C三类人群。

  《实施意见》进一步完善了探访关爱服务机制,在强化家庭主体责任的同时,要求各地以村(居)为单位,建立以村(居)干部、驻村工作队员、网格员等为主体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队伍。《实施意见》根据特殊困难老年人类型,实施普遍探访和重点探访相结合。

  《实施意见》强调,要提升探访关爱服务能力,做好探访关爱应急处置。在探访过程中,如发现老年人出现紧急特殊情况时,探访人员应立即协助拨打紧急求助电话,同时联系其家庭成员或其他紧急联系人,协助做好问题处置。同时,《实施意见》要求强化探访关爱科技赋能,加强智能语音、北斗定位、物联网等技术在老年人生活场景中的应用推广,倡导老年人家庭配置智能呼叫系统、智能电水表、燃气报警器、烟雾报警器、健康监护装置等设备,一旦监测异常,能够及时预警,并同步向紧急联系人发送提示信息。

  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今年10月底前,江苏各设区市将结合实际细化出台具体实施方案,对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。11月底前,各地摸排形成探访关爱服务对象名单,通过小程序信息采集,完善对象数据库,建立探访关爱服务队伍,全面开展探访关爱服务。2024年起,按月更新、按季调度,常态化、规范化开展探访关爱服务。2025年底前,探访关爱服务机制更加健全,探访关爱服务高质量开展,老年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进一步增强。(完) 【编辑:李岩】